新化警方公布114年移動測速照相地點多處,呼籲用路人安全速度行駛
新化警分局公布114年移動式測速照相取締地點,呼籲用路人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
警方表示,近來交通事故頻傳,除機車及高齡者傷亡比例較高外,事故嚴重程度多與行車速度相關,希望透過強力執法,深化民眾以安全速度行駛的觀念,減少傷害。
自即日起將加強超速違規執法,並公布「移動式警52」測速地點:新化區台19甲線41.2K處北向、新化區台20線17.1K處、新化區中正路61號前、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K處、山上區市道178甲線4.75K處、左鎮區台20線20.8K及23.9K處,希望用路人行經該路段能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規則,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相關取締超速勤務時段及地點如下:
一、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二、1月16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三、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四、2月4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五、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六、2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七、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八、2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九、3月4日(星期二)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十:3月11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十一:3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十二:3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十三:3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十四:3月26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十五:4月9日(星期三)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十六:4月11日(星期五)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十七:4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十八: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十九:5月1日(星期四)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二十:5月12日(星期一)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二十一:5月21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二十二:6月3日(星期二)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二十三:6月4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二十四:6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二十五:6月18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二十六: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二十七:7月2日(星期三)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二十八:7月4日(星期五)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二十九:7月8日(星期二)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三十:7月15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三十一:7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三十二:7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三十三:8月1日(星期五)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7.1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三十四:8月5日(星期二)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三十五:8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8.5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三十六:8月15日(星期五)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三十七:8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三十八:8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8.5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三十九: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8.5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四十: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四十一:9月16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
四十二:9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20線18.5公里處。
2. 山上區市道178甲線1.5公里處。
四十三: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時40分至17時40分,於下列兩處易肇事地點執行測速照相:
1. 新化區台19甲線41.2公里處北向。
2. 左鎮區台20線23.9公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