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啟用10處科技執法
發佈單位:502交通警察大隊 秘書室 / 點閱:276
為防制交通事故,過去規劃的10處科技執法設備,已經建置完成,並於113年7月1日上線啟用,地點如下:
1.北區西門路與公園南路口。
2.北區西門路與和緯路口。
3.北區公園路與北安路口。
4.北區中華北路與和緯路口。
5.安平區永華路二段與建平路口。
6.東區林森路與崇善路口。
7.東區東門路與崇學路口。
8.新市區臺19甲線與西拉雅大道路口。
9.仁德區中山路與中正路口。
10.永康區崑大路與大灣路口。
上述設備執法重點以取締車輛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及不依車道行駛等項目為主,為避免部分駕駛人未熟稔路況,同時習慣建置後的交通環境,將展開為期「2個月」的宣導期,預定於113年9月1日起正式舉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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