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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30日起再擴大試辦內側車道取消禁行機車

發佈單位:502交通警察大隊 秘書室 / 點閱:896

臺南市政府擇定單向兩車道內側仍禁行機車道路,試辦不強制機車二段左轉績效良好,將再擴大試辦路段!

112年12月30日起再針對北區、東區、南區、安平區及安南區單向兩車道路段各擇1條,納入第三波試辦開放路段,道路總長度達8.2公里共計113處路口,其中號誌化路口數60處、非號誌化路口數53處,注意事項如下:

(一)第三波試辦開放路段:

1.北區:公園路(湯德章公園-公園路1092巷)

2.東區:崇學路(東門路-崇明路)

3.南區 :新興路(新興路533巷-新興東路)

4.安平區:文平路(慶平路-健康路)

5.安南區:安和路四、五段(安和路四段538巷-北安路口)

(二)交通局將提前3日先派工移除上述路口強制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及增設相關指示牌面。

(三)刨除路面標字約需2週工期,試辦期開始至路面標字完全刨除前,警察局於試辦路段不舉發違規行駛禁行機慢車道。

(四)請汽(機)車駕駛人應特別注意用路行為的改變,內側車道汽車切勿有逼車等影響機車駕駛人行車安全之行為。

(五)選擇在路口直接左轉的騎士應提前變換到內側車道再左轉。

(六)機車在變換車道前應提早使用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

(七)維持兩段式左轉的騎士仍可行駛於外側車道進入待轉區待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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