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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13日起擴大試辦內側車道取消禁行機車

發佈單位:502交通警察大隊 秘書室 / 點閱:892

臺南市政府針對單向兩車道內側禁行機車道路,擇定中西區中正路、府前路進行內側車道開放機車行駛,及路口不強制兩段左轉新措施試辦計畫,經分析試辦首月事故數據穩定成效良好,故擬逐步擴大試辦範圍與路段,112年12月13日起第二波開放路段為永康區大灣路、富強路一段。

提醒:

1.定期追蹤試辦成效,如成效良好即擴大試辦範圍與路段。

2.刨除路面標字約需2週工期,試辦期開始至路面標字完全刨除前,警察局於試辦路段不舉發違規行駛禁行機慢車道。

3.請汽(機)車駕駛人應特別注意用路行為的改變,內側車道汽車切勿有逼車等影響機車駕駛人行車安全之行為。

4.選擇在路口直接左轉的騎士應提前變換到內側車道再左轉。

5.機車在變換車道前應提早使用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

6.維持兩段式左轉的騎士仍可行駛於外側車道進入待轉區待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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