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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慢車道嗎?

一、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條之1規定,快慢車道分隔線,係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0公分。

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1: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四、銜上,大型重型機車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4款舉發,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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