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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民眾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後,雙方如何進行和解事宜?

答一、民眾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經警察處理後,應由肇事雙方自行洽談民事求償事宜,警方不得主動參與交通事故之民事和解。

二、肇事雙方如果無法自行洽談民事賠償問題,可向發生地或對方住居地調解委員會或管轄地方法院申(聲)請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告訴。傷害訴訟可附帶請求民事賠償,或單純打民事損害賠償官司,惟應注意要在法律追訴時效2年內提出【依民法第19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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