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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報導


民眾遭騷擾,南警依法偵辦

發佈單位:313第三分局 秘書室 / 點閱:163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南派出所於日前接獲民眾報稱,遭他人不明原因持續騷擾案。員警依規定受理通報,家防官另行通知行為人到案說明後,開立書面告誡,全案俟調查完畢後,將依跟騷法罪嫌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警三分局呼籲民眾如果遇到跟騷行為,記得要立刻報警,在能力範圍許可下,還是能做適度的蒐證,例如用手機拍攝或錄下對方的不當舉動或聲音,或是把傳送的不雅訊息截圖保存下來,交給警方調查,而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案件,就會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的權利,而經調查後認為行為人有犯罪嫌疑,就會開立書面告誡書,這裡的書面告誡除了有警告行為人的意思外,如果行為人在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或檢警機關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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