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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類案件處理時效一覽表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各類案件處理時效一覽表

申請案件項目

應缴附文件

初核單位

複核單位

核定單位

辦理總

期限天

備註

名稱

期限天

名稱

期限天

名稱

期限天

委託寄售及舊貨業

一、設立申請書

二、負責人及配偶身分證影本

警察局

 

 

市政府

 

汽機車修配保管業

一、工廠設立申請書

二、負責人及配偶身分證影本

警察局

 

 

市政府

 

當鋪業

一、申請表

二、公司或商號名稱:須檢附申請

  設立登記預查名稱申請請表影

  本

三、負責人無違反當鋪法第五條第

  四款、第五款規定之切結書及

  身分證影本及相關資料名冊

四、租賃契約影本、使用執照或附

  合法使用證明影本及向轄區建

  設機關申請得登記為營業處所

  之證明文件

五、營業處所及庫房設備圖說

六、責任保險及資本額辦理之資料   

警察局

 

 

市政府

 

自衛槍枝執照之申請及換照

一、申請書三份

二、一吋半身正面脫帽相片六張 

三、執照費(甲種槍枝、乙種獵槍、

  空氣槍、漁槍新臺幣六十元)       

分駐派出所

分局

警察局

 

自衛槍枝、槍照遺失及申請  

一、遺失報告書三份

二、連續三日登報作廢證明

三、其餘同右項申請

分駐派出所

分局

警察局

 

自衛槍枝繼承申請 

一、繼承申請書及戶籍謄本各二份

二、原持有人死亡槍照收回註銷

三、繼承權拋棄書乙份

四、死亡證明書一式三份

五、其餘同右項申請  

分駐派出所

分局

警察局

 

自衛槍枝之給價收購  

一、給價收購申請書

二、收購憑證一式五聯 

分駐派出所

分局

警察局

後勤科辦理

人民或團體持有管制刀械申請

一、人民或團體持有刀械申請書1份

二、刀械彩色圖例一式6份

三、身分證影本或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1份

四、刀械由國外進口者,並備具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1份

五、委託他人購買進口,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各1份;委託公司代理進口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公司加蓋圖章及負責人章之公司(工廠)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刀械於進口或購置持有之翌日起7日內,應持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查驗及核發許可證

分駐派出所

由派出所受理後送分局複核

分局

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

警察局

7

14-30(個案性)

 

人民或團體持有管制刀械查驗及核發許可證申請

一、報請查驗核發證照申請書1份

二、刀械

三、原持有許可文件影本1份(刀械由國外進口者,檢附經由海關查驗核章之原持有許可文件影本)

四、購置刀械之發票或向海關提領之倉單影本1份

五、委託他人購買進口/公司代理進口者,檢附交付刀械證明1份。

六、申請人1吋彩色照片1張

分駐派出所

由派出所受理後送分局複核

分局

7

警察局

須會鑑驗小組審查(個案性)

14-30(個案性

 

人民或團體列管刀械許可證遺失及補發

一、證照補發申請書1份

二、申請人1吋彩色照片1張

分駐派出 所

由派出所受理後送分局複核

分局

7

警察局

7

14

 

人民或團體列管刀械報繳收購

一、報繳申請書1份

二、刀械

三、刀械許可證

四、切結書1份

分駐派出所

由派出所受理後送分局複核

分局

7

警察局

7

14

 

生活習慣特殊國民自製持有獵槍魚槍刀械報備  

一、報備書三份

二、原住民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三、漁民應檢附漁船船員手冊影本

分駐派出所

分局

警察局

 

生活習慣特殊國民自製持有獵槍魚槍刀械 遺失  

遺失申請書三份

分駐派出所

分局

警察局

 

生活習慣特殊國民自製持有獵槍魚槍刀械 報繳申請

申請書三份

分駐派出所

分局

警察局

 

集會遊行之申請

一、申請書

二、場地使用同意書

三、代理人、糾察員名冊

四、有代理人者應附代理人同意書

五、遊行活動應檢具詳細路線圖      

 

 

分局

 

 

 

一、申請人於六日前向轄區之主管機關申請

二、活動跨越二個以上分局之轄區者 其主管機關為警察局

計程車駕駛人向執業地警察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一、國民身分證。

二、職業駕駛執照。

三、最近三個月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正面半身、白色背景之二吋相片2張。

四、報名費300元。

五、如戶籍地不在臺南市,報名時須一併繳交切結書。(請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全球資訊網/表單下載: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申請:戶籍位於外縣市計程車駕駛指定聯絡人切結書(聯絡人要蓋印章)

交通警察大隊

每個月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受理報名(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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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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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警棒、警銬警棍製造售賣持有之許可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

二、申請書及負責人資料卡

三、產品說明書(製造者應提樣品

  二份)

四、負責人、使用人審核表

警察局

七-十四

 

 

內政部

十四-二十一

十四-二十一

特殊案件 得酌予延長

各類外事申請案件

請洽外事科服務台辦理

 

 

 

 

 

 

 

 

 

瀏覽人數:8837 ,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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