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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報導


大客車違規未掛車牌行駛道路 安南警依法處理

發佈單位:313第三分局 秘書室 / 點閱:449

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今(15)日於網路媒體發現於本轄有1部大客車車體在和濟路往國道八號方向行駛,該車未領有牌照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將處以新臺幣3600元至10800元以下罰鍰及車輛併沒入,本分局將循線調閱影像查明行為人到案釐清該車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上路是否申請臨時牌證。

 

  南警三分局呼籲,汽車車身設備不得任意變更或改裝,以維行車安全;車牌未懸掛亦不得行駛道路,一經舉發將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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