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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問答Q&A


∆民眾發生交通事故,相關當事人對現場圖或筆錄如有疑義,如何處置?

發佈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秘書室 / 點閱:2117

一、交通事故處理員警繪製現場圖及製作調查筆錄(談話紀錄),係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規定之現場蒐證作為,當事人倘若對於現場圖或調查筆錄(談話紀錄)有任何疑義,應請處理人員說明;若發現資料有缺漏、誤植,也應請處理人員補正。

二、當事人若因身體不適或其他因素等,當場不能或不宜接受詢問製作調查筆錄(談話紀錄),應於事故發生或其原因消失後七日內聯繫處理單位補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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