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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好事


妹妹姊姊來看妳了!南警助離家32年被宣告死亡婦人落葉歸根

發佈單位:307新化分局 行政組 / 點閱:1981

臺南新化分局巡官吳孟宇去年間查得一筆身分不明通報資料,為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安置之身分不明婦人,該名婦人係於民國80幾年間在東港鎮街道上被發現,當時因警社政單位查無該婦人身分,且婦人疑似有精神障礙無法對話,由社會處協助收容安置。

吳員歷經近1年多時間,逐一過濾清查可能的線索,鍥而不捨比對數百筆資料後,最終查得一筆高雄市鳳山區走失的資料,經通知家屬指認,婦人身分終於被解開。原來她是廖姓婦人(79歲、喪偶),已在108年病逝,新化警分局長王智民知悉案情後,督請吳員協助家屬執行相關指認事宜,終促成事,協助落葉歸根。

新化分局指出,吳員1年多來著手清查該筆通報資料,雖知婦人108年間已病逝醫院仍不放棄比對,努力找尋蛛絲馬跡,詢問當時照護機構醫護人員得知,婦人對於自身姓名及家中住址均無法說出,只說自己叫「阿秀」。

幾經清查後發現一筆於民國80年間在高雄市鳳山區走失並遭宣告死亡的個案與走失婦人線索有雷同之處,遂通知家屬指認,廖女胞姊在接到警方通知時,一見到照片直呼:「就是我妹妹沒錯!」得知妹妹當時由高雄市流落至屏東縣,被安置前過著街友的生活,感到萬分不捨。

廖女胞姊表示,妹妹自從嫁人後少與家人聯繫,印象最後一次見面已覺得妹妹的精神上出現狀況,之後再從妹婿家得知妹妹消息時,已經離家不知去向。妹妹離家失蹤後,妹婿家雖有向警方報案,一直以來音訊全無。

接獲警方通知時,雖已是妹妹過世的消息,但仍十分感激,至安葬處指認後並承諾日後會依照擲筊遺願協助將妹妹骨灰罈上的姓名正名及附上遺照。

新化警分局長王智民表示,若發現家人失蹤時可立即就近報案,愈早通報協尋,找到的機會就愈高,「生要見人、死要見屍」常是失蹤者家屬最大的心願,若家裡親人失蹤,報案人通報訊息要完整,讓員警比對可更迅速,協助他們提早找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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