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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

發佈單位:312第二分局 人事室 / 點閱:137

客家委員會108年12月9日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各1份,敬請踴躍申請參加。

一、108年度旨揭2項實施計畫申請期限至109年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爾後旨揭2項實施計畫申請收件期限為每年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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