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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

發佈單位:312第二分局 人事室 / 點閱:154

修正「臺南市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九點,並自中華民國108年4月11日生效。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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