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青春專案-反霸凌宣導
發佈單位:麻豆分局 偵查隊 / 點閱:669
反霸凌:
專指孩子們之間惡意欺負的情形,例如:「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或騷擾,或是有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成為受凌學童的情形。」
霸凌的形式:
(一)肢體霸凌。
(二)言語霸凌。
(三)關係霸凌(包括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
(四)性霸凌。
(五)反擊型霸凌。
校園霸凌的類型:
(一)對教師之暴力或犯罪行為。
受暴老師特徵:
1、嚴苛型。
2、歧視型。
3、過度放縱或體罰學生。
(二)對學校公物之破壞行為。
(三)對同學之暴力或犯罪行為。
受暴學生特徵:
1、外表柔弱、矮小。(看起來好欺負)
2、與加暴學生個性相似之人。
3、功課、家世不錯的同學。(使行為人產生自卑感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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