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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專案宣導


暑期青春專案-反霸凌宣導

發佈單位:麻豆分局 偵查隊 / 點閱:669

反霸凌: 
專指孩子們之間惡意欺負的情形,例如:「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或騷擾,或是有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成為受凌學童的情形。」 
霸凌的形式: 
(一)肢體霸凌。 
(二)言語霸凌。 
(三)關係霸凌(包括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 
(四)性霸凌。 
(五)反擊型霸凌。 
校園霸凌的類型: 
(一)對教師之暴力或犯罪行為。 
受暴老師特徵: 
1、嚴苛型。 
2、歧視型。 
3、過度放縱或體罰學生。 
(二)對學校公物之破壞行為。 
(三)對同學之暴力或犯罪行為。 
受暴學生特徵: 
1、外表柔弱、矮小。(看起來好欺負) 
2、與加暴學生個性相似之人。 
3、功課、家世不錯的同學。(使行為人產生自卑感之故)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關心您! 
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 
麻豆分局 06-5722031 報案專線 110 婦幼保護專線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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