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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導


機車踏板不站人

發佈單位:302白河分局 交通組 / 點閱:823

為了家中孩童安全,再次呼籲家長得特別注意! 此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另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普通重型機車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1人,附載坐人時應穩妥、不得側坐並應配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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