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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好事


1130214警尋計程車找回民眾筆電 營造府城友善旅遊環境

發佈單位:315第五分局 秘書室 / 點閱:287

    臺南市113年2月14日中午,年約35歲的王姓男子從中部返鄉過年,12點多他向員警報案表示,他的筆記型電腦遺落在計程車上請求警方幫忙,警五分局員警獲報後立即積極協助,在15分鐘內迅速找回男子的筆電,讓男子露出笑容頻頻感謝警察熱心的幫助。
    年約35歲的王姓男子從中部返鄉過年,中午12點多搭乘計程車回到北成路住家時,可能是搭計程車付錢下車後,不慎將筆記型電腦遺落在計程車內,當時也未記下計程車的車牌號碼,且不熟悉行車路線,向警方報案。臺南市警五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郭益均、黃炳益接獲報案後,仔細詢問王男上下車地點,隨即運用科技設備,過濾監視器鏡頭,比對王男所敘述路線,發現計程車車號後,與該計程車司機聯絡,15分鐘內立即將黃男遺落在計程車後座的筆電送到警所,王男對於員警能在短時間經由調閱監視器掌握計程車車號,快速尋回遺失之手機,除了感動之外,不斷感謝員警。
    警五分局提醒民眾,個人貴重物品務必放置在包包內不易掉落處,並在搭乘計程車或大眾交通工具時,下車前務必再三檢視隨身物品及行李,以減少遺失風險,並且留意車牌號碼、駕駛人或計程車隊,萬一物品或行李遺失時,能及時提供警方協助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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