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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導


謹記發生交通事故處置原則 不成為春節連假塞車的元凶

發佈單位:315第五分局 秘書室 / 點閱:368

連續假期車潮大排長龍是多數人的惡夢,尤其前方發生交通事故,更是塞車塞到懷疑人生,不僅耽誤您的旅遊行程,也壞了出遊興致。請告訴您身邊的親朋好友,倘不幸遇上交通事故,在警察到場前,請牢記以下交通事故處置原則,儘快排除交通事故現場,讓交通恢復順暢。
一、人沒受傷,車還能動:
1、在事故現場後方放置故障標誌。
2、拍攝全景(事故車輛、標誌、號誌、電線桿等)。
3、拍攝碰撞點、車損部位及掉落物等跡證。
4、儘速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安全地點。
5、拍攝及移車全程注意安全。
6、通知警察機關。(當事人已自行和解,不在此限。)
二、有人傷亡:
1、在事故現場後方放置故障標誌。
2、迅速救護傷者。
3、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除當事人均同意,並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安全地點。
4、通知警察機關。
110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三大主軸「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讓民眾安心過好年。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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