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112年度接受捐贈公開徵信資料
發佈單位:315第五分局 秘書室 / 點閱:500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112年度接受捐贈及支出情形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公益勸募接受捐贈財物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二、112年度接受捐贈財物臚列如下:
(一)捐款部分:計有台南市警察之友會捐贈「112年春節加菜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111年度破獲重大刑案加菜金」4萬元;北區民防中隊致贈「工作慰問金」5萬元。
(二)物資部分:計有泡麵食品(編號1)、OA辦公桌隔板(編號2-6)、床架衣櫃(編號7)等7筆。
三、接受財務支用情形如下:
(一)捐款部分:
1.「112年春節加菜金」截至112年2月10日止,辦理春節期間用品,已全數動支完畢。
2.「111年度破獲重大刑案加菜金」截至112年4月6日止,已全數動支完畢。
3.「工作慰問金」截至112年7月19日止,已全數動支完畢。
(二)物資部分:
1.泡麵食品已全數撥發指定單位(和緯派出所)使用。
2.OA辦公桌隔板1批,安裝於行政組、督察組、保安民防組、交通組、防治組、秘書室及會計室使用。
3.上下舖床板架7張、內務櫃4組,安裝於分局4樓男警寢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