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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兼差跑外送? 網購貼紙亂用觸法不可不知

發佈單位:310永康分局 秘書室 / 點閱:61

本分局本(29)日接獲網路民眾反映,有在Facebook分享美食外送員機車,車身外觀竟貼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巡邏車」字樣。本分局接獲反映後,隨即啟動調查,在永康區中正路一帶發現該車後,立即通知車主到案說明,據車主供稱係瀏覽網站時發現該款貼紙,覺得相當新奇而購入並張貼在機車上裝飾,而本分局調查發現該貼紙全部字樣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巡邏車」,雖其中有「(沒有這台)」等字體,但字體太小明顯過小,易造成民眾認知觀點以為是警察機關車輛,顯有冒充警察公務機車之疑慮,更讓民眾誤會警察機關疑有公器私用或兼外賣等,有損警察機關形象。全案詢畢後,將車主依涉嫌冒充公務人員服裝官銜罪,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永康分局長甘炎民提醒,民眾在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的警察機關徽章、圖騰或字樣,裝飾在私人車輛上,此舉可能使民眾誤認為警用車輛公器私用之疑慮,影響警察機關形象。本案發現後,除將依法究辦並要求立即清除外,不排除研擬提告保留相關追訴權,呼籲民眾勿因一時新奇或趣味,而觸犯冒用政府官箋或服製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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