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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願景


警察是最接近民眾的公務員,亦為政府與人民的橋樑,在面對變遷的社會,民眾對於警政服務品質高度的期許,惟有走出過去傳統管理、干涉、取締者的角色轉向服務者的形態,引進企業管理的精神與服務行銷理念、展現卓越服務品質,方能適應時代需求。警察係應社會需要而存在,主要的任務在服務人民、保護人民,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我們以人民的生命、身體與財產的安全、維持公共秩序做為天職,視民眾為顧客,以追求服務品質的最高境界為志向,這都是我們無可旁貸的社會責任。

沿革

本分局於七十六年七月一日成立,原隸屬新化分局轄永康市。國家十大建設之後,經濟突飛猛進,永康市位於台南市接壤,數年間人口劇增十餘萬,躍居臺南縣各鄉鎮市之冠,治安型態遽變為台南都會區考量,實有設置 分局之必要,經層奉政院七十四年八月核准,經歷任局長協調規劃,諸如尋覓建地、辦理徵購、編列預算、設計發包、施工等,曆時三年餘始告完成、廳舍面積計玖佰柒拾坪,工程費貳仟貳佰萬元,美倫美奐,巍巍壯觀 ,凡我同仁咸應感念政府德意及各級長官之支持與愛護,今後當勵奮發努力以赴,建立警察新形象,完時代所賦使命。

另因舊分局駐地已達28年載,因應時代變遷、編制員額及軟硬體設施增加,現有廳舍已狹窄不敷使用,並將整合大橋派出所及交通分隊於此;期間歷經6年(102年至106年),從土地取得(總樓板面積3,568坪)至預算編列(3億餘元),採用親民素雅設計、銜接重劃區樂活形象、智慧建築標章等,改善工作環境、提升士氣及爲民服務品質。

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與臺南縣合併升格為直轄市,本分局原為臺南縣警察局永康分局更名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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