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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枝安全最速報

發佈單位:310永康分局 秘書室 / 點閱:1406

槍枝安全最速報

自109年6月12日起因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原「操作槍」適用新法令認定為「模擬槍」,請於6個月內(109年12月11日前)盡速至警察機關辦理報備持有或報繳銷毀!!違者最高將處以罰鍰新臺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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