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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最新消息


第六分局為執行外賓勤務需要劃設安全維護區,實施彈性人、車管制作為。

發佈單位:316第六分局 防治組 / 點閱:5

依據:

        一、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7條、第19條、第20條及第27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管制時間:中華民國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0時起至同日18時止,視情況提早或延後解除管制。

        二、管制範圍:臺南市南區永成路二段980巷口至永成路二段1022號前;前揭範圍區域之道路視狀況作必要之彈性管制。

        三、請配合管制措施並接受執勤人員引導,如因公務需要或其他必要理由需進入管制範圍時,請出示證件配合查驗,無故拒絕接受查驗或檢查者,執行外賓勤務人員得限制其進入特定分區或命其離開安全維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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