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治安涵蓋犯罪預防、社區防災、家暴防治等三大議題,在中央分屬警政署、消防署與家暴防治委員會負責,地方則由縣市警察局、消防局、社會局與民政局負責。
近年來,社區經營漸由政府主導之依賴型社區,轉型為自主型社區,社區治安也應破除以「警察為首」、「治安優先」的迷思,轉而應以社區自身所認知的問題解決為優先順序,政府部門於自身職權範圍內,儘量給予社區協助。
圖片說明:
警政社政消防聯繫合作:
- 社區營造聯合推動小組
- 輔導訪視:一般訪視及標竿社區訪視
- 社區治安示範觀摩活動
- 辦理治安社區績優評鑑
- 緊急救援隊訓練
- 社區防災宣導
- 管筏操作人員專業訓練
- 家暴防治宣導
- 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宣導
- 兒少保護、兒少性別剝削及人口販運宣導
- 老人保護防治宣導
- 輔導成立守望相助隊
- 配合建置監視系統規劃安心走廊-加強學童安全
- 發行治安報導
- 召開社區治安會議
- 加強社區成員職能訓練
- 加強家庭暴力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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