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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願景


少年犯罪事件防制

  1. 加強查處少年聚集或深夜遊蕩行為,並積極協尋少年逃學(家)、輟學,通知家長管教及學校輔導。
  2. 責由各分局加強列管少年查訪,掌握其最新動態並分析是否有再犯之虞,擬訂相關防制作為,針對重大犯罪之列管少年,指派校責區小隊長及偵查佐,實施複查約制。
  3. 持續查察少年出入隱含色情、賭博、暴力性質之妨害少年身心健康場所,或縱容兒童、少年於深夜聚集其內,或利用、僱用或誘迫充當侍應或從事其他足以危害或影響身心發展之行為,查處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案件。
  4. 加強網路巡邏,查緝登載毒品、槍械、色情、賭博、性交易、性侵害及打工詐欺等妨害少年身心健康發展之不法資訊,鼓勵民眾共同防制教唆或引誘少年犯罪及被害事件,以淨化少年資訊空間。
  5. 對少年有吸菸、飲酒、嚼檳榔等不良行為者,除加強取締登記勸導外,並追查供售業者移送社政或衛生主管機關裁罰。
  6. 執行「春風專案」發現中輟學生、深夜遊蕩或出入不當場所之少年,即予列冊、通報當地教育局及當事人之學校、家長,加強輔導,以降低其偏差行為發生。

校園安全維護

  1. 依據教育部函頒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由本府警察局轄屬16個分局配合本市319所高中職以下(含)學校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學校即時通報處理機制,以建構安全、友善、健康校園。並於各級學校附近廣設巡邏箱,納入巡邏線巡簽,加強巡邏各校園周邊治安死角。
  2. 針對高中職以下(含)學校劃分學校服務責任區,由責任區佐警定期與學校訓導人員、軍訓教官聯繫,並於學期間規劃幹部複查,側面發掘偏差行為學生相關資訊,機先消弭校園治安事件。
  3. 基於環境設計犯罪預防概念,協調市府教育局與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針對高中職以下(含)學校實施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提供學校改善建議。
  4. 協助各級學校校慶、運動會、園遊會、畢業典禮、學測或其他校際活動等重點期間之校園內外安全維護巡邏,防範發生危害校園師生暴力事件。
  5. 遴派各級幹部至本市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等學校實施校園安全法律常識演講演講主題包含防處少年事件、詐欺、毒品、霸凌、網路犯罪、交通安全等議題,強化師生自衛應變能力。
  6. 按月編製校園安全重點警訊,內容涵蓋少年非行概況、校園暴力霸凌、毒品、詐欺、不良幫派組合等新興犯罪預防手法、法律規範與相關政令宣導,函送各級學校加強宣導及聯繫通報。

擴大舉辦青少年休閒活動

每季舉辦1次高關懷少年登山健行活動。寒暑假舉辦少年3對3籃球錦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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