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 交通安全你我都有責】
發佈單位:313第三分局 交通組 / 點閱:30
臺南市115年1至9月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共計 1,274件,較去年同期增加 391件、增幅44%,其中事故肇因分析以「恍神、緊張、分心駕駛」最多,共332件。
取締微電車交通違規的部分,統計115年1至9月共取締 4,306件,以違規停車最多,其次為未戴安全帽、酒(毒)駕、不依號誌指示及違規載人。
★特別提醒★:
未滿14歲不得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喔! 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2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騎乘時也務必做到★:
1.戴安全帽。
2.遵守號誌與交通規則。
3.不酒駕、不毒駕。
4.不違規載人。
5.專心騎乘、不分心。
交通安全沒有「差不多」,每一次的守法,都是替自己和別人多一分保障。
安全騎乘、平安回家
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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