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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導


安南區測速照相點公布 提醒用路人遵守行車速度

發佈單位:313第三分局 交通組 / 點閱:2990

三級警戒期間,臺南市安南區車流量相對過去減少,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表示,為避免駕駛人因車流量減少而導致車速隨之提高,並提醒駕駛人遵守行車速限,有效達到速度管理,公布安南區固定及移動式測速照相點,以加強防制超速行駛,並嚴加取締競速、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

    第三分局表示,安南區公告固定測速照相位置計有12處:

  1. 長和路一段與館前一路口,速限50公里。
  2. 四草大道與大眾街口,速限70公里。
  3. 安明路-安中路口,速限70公里。
  4. 安明路4段1100號前,速限70公里。
  5. 安明路近北汕尾路口,速限70公里。
  6. 安明路-近大港觀海橋,速限70公里。
  7. 安吉路-安中路口,速限60公里。
  8. 安吉路一段近本原街口,速限60公里。
  9. 安吉路3段與公學路1段262巷往南450公尺處,速限60公里。
  10. 安吉路3段-公學路1段262巷前(南向) ,速限60公里。
  11. 北安路三段396巷前,速限60公里。
  12. 北安路4段548巷近長和街口,速限60公里。

    另利用大數據統計分析,針對易肇事、超速路段規劃移動式測照勤務,採不定時、不定點方式加強速度管理,計有7處:

  1. 台江大道一段-開安路口,速限50公里。
  2. 台江大道二段,速限50公里。
  3. 台江大道三、四段,速限70公里。
  4. 府安堤頂道路,速限40公里。
  5. 海尾路,速限60公里。
  6. 安中路四段,速限50公里。
  7. 安通路六段,速限60公里

    第三分局強調,測速照相主要用意不在違規取締,而是要提醒駕駛人依各路段速限行駛,提高行車安全,避免因車速過快而導致超速行駛、闖越紅燈、轉彎不依規定等違規行為,更甚者因超速而發生交通事故,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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