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永康分局告誡書吳○君-公示送達
發佈單位:310永康分局 偵查隊 / 點閱:90
本案受處分人吳o君因送達處所不明致上開文件無法送達,茲依上開條款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程序,請於公告之日起20日內逕向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組領取(連絡電話:05-36222223)逾期即發生送達之效力。
相關附件
本案受處分人吳o君因送達處所不明致上開文件無法送達,茲依上開條款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程序,請於公告之日起20日內逕向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組領取(連絡電話:05-36222223)逾期即發生送達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