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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108年8月治安簡訊

發佈單位:310永康分局 偵查隊 / 點閱:771

永康地區治安訊息:

108年7月份發生各類刑案以公共危險案佔17.32%、詐欺案佔14.71%、毒品案佔13.32%、竊盜案佔12.09%等為最;其中竊盜案類以普通竊盜佔83.78%為最、其他機車竊盜佔8.11%、汽車竊盜佔5.41%、住宅竊盜佔2.7%。

★治安熱點分析如下:

→發生時段:4-6時、6-8時、8-10時、12-14時、22-24時、16-18時等。

→發生里別:鹽行里、大灣里、勝利里、二王里、甲頂里、龍埔里、永康里等。

→發生路段:中華路、大灣路、中山南路、中正路等。

☆詐騙手法分析如下:其他詐欺佔30.95%、色情應召詐財佔14.29%、解除分期付款詐欺(ATM)及佯稱代辦貸款各佔84.76%等為最。

◎交通熱點分析如下:

→發生時段:10-12時、14-16時、6-8時、16-18時、12-14時、18-20時等。

→發生路段:中華路、中山南路、大灣路、中正南路、復興路等。

→肇因分析: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態、未減速慢行等。

防詐騙宣導(誆騙中華電信積欠電話費,遭詐15萬元!)案例:

永康區64歲林姓老翁於上(7)月22日13時許接獲中華電信來電,表示林姓老翁積欠電話費新臺幣(以下同)1萬8,372元,經轉接張姓警員表示「法院有寄2次傳單到其家中並簽名,要看存摺有沒有人匯2萬元給他,三天後就會還給林姓老翁」,電話再轉給地檢署陳主任要林姓老翁將存摺及提款卡裝在信封,再拿至五王國小後門放在機車踏板上;事隔2日林姓老翁向朋友提起始知遭受詐騙,帳戶已遭提領15萬元。

警方呼籲法官、檢察官或警察辦案不會做的事:

一、絕不會派人收取現金或要求匯款。

二、絕不會監管帳戶或要求設立安全帳戶。

三、絕不會以傳真方式通知。

四、絕不會在電話中做筆錄。

五、絕不會在電話中表示要收押或管收你。

六、絕不會保管個人存摺、印章、金融卡及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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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深夜勿行僻靜小巷,婦幼保護專線「113」保護您!

發現可疑人事物本分局檢舉、報案服務電話110或06-2333324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關心您

最新犯罪手法請上本分局網站https://www.tnpd.gov.tw/y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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