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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安全宣導


0430國際不打小孩日,拒絕體罰從今天做起

發佈單位:505婦幼警察隊 行政組 / 點閱:168

每年的4月30日為國際不打小孩日,最早是美國反體罰組織「有效管教中心」在1998年發起,它的英文名稱中spank一詞俗稱「打屁股」,所以國際不打小孩日也被譯作「無巴掌日」或「拒絕體罰日」。

成年人的體罰可能為小孩帶來不可抹滅的影響,其所帶來的生、心理傷害常常到小孩成年後仍難以復原,更甚者會造成惡性循環,讓下下一代的小孩也遭到體罰的毒害。當你要體罰小孩之前可以先想想這些事情,也許這是邁出「不打小孩」第一步的契機:

1.澆自己一盆冷水:根據心理學大師阿德勒的「目的論」,情緒其實是可被控制的,我們通常是為了達到大罵或處罰的目的而將我們的情緒轉化為憤怒,以映襯並解釋我們處罰小孩的目的。我們可以先穩定情緒或暫時離開現場,把憤怒的情緒抽離,讓我們的破口大罵變得毫無理由可以解釋,迫使自己暫停一下現在的行為。

2.蹲下來,與孩子一樣高:在孩子的行為背後代表著什麼訊息要傳遞給你呢?我們可以先蹲下來,去反向思考、去倒帶導致小孩被打的原因,甚至去詢問與聆聽孩子的想法,打開心胸去分享與交流意見,試著與孩子用一樣的高度討論,你會發現不一樣的事件脈絡。 

3.向外求援:常言道「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如果自己脫離不出這個情緒、環境或親子關係的泥沼,可以試著向外求援,可以是家人、朋友或是社會福利機構,也許他們某一位會成為將你拉出泥沼的人。

  另外,依據中華民國刑法、兒童及少年權益與福利保障法打罵小孩致有虐待等情事,還須負上行政處分或刑事責任。臺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代理隊長廖進添提醒,除了家長要避免體罰小孩之外,也期許大家可以當一個熱心且警覺的人,如有發現疑似家庭暴力、兒童虐待、兒少保護事件或孩童照顧不當等情事,可以主動撥打113或110,讓警、社政能夠及早介入處理,以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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