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Q&A


發生家庭暴力時,我應如何聲請保護令?保護令的期限多長?有那些種類?

(一)可以直接到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可協助您填寫)聲請保護令。 
(二)可以直接向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檢察官與警察機關求援。 
(三)而保護令的種類分為: 
1.緊急保護令 
2.暫時保護令 
3.通常保護令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限為2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若有再受暴的之慮及事實,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嚴長期間惟2年以下。 
緊急保護令:法院受理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言詞、電信、傳真等,對被害人有受家暴之急迫危險者,除有正當事由外,應於4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急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

回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