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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警專案出擊,首日即查扣3輛拼裝「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

發佈單位:502交通警察大隊 秘書室 / 點閱:124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啟動拼裝「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執法專案,由交通警察大隊陳宇桓代理大隊長率大隊及第三分局員警在安南區攔檢,警方依經驗於路口辨識,見外型奇特酷炫,或速度超過合格電動車25公里時速速限之可疑電動自行車,即予攔查,經確認其所騎乘車輛無審驗合格標章,或雖有標章卻與車型不符,涉嫌移用或偽造他車合格牌照,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拼裝車當場沒入,本次專案共計查扣3輛,駕駛皆為外籍人士,其中1名更是逃逸外籍移工兼妨害自由通緝犯,警方當場依法究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方仰寧再次呼籲,即日起將不定時在臺南市各區同步執行專案取締行動,一旦發現拼裝車即依法沒入銷毀,在此亦提醒民眾在購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時,請找商譽良好的店家選購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千萬勿貪小便宜,購入來路不明的拼裝車,不僅行駛有安全疑慮,更有自燃、爆炸的風險,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還給市民安寧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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