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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導


第六分局落實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

發佈單位:316第六分局 交通組 / 點閱:293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落實執行防制青少年危險駕車勤務作為如下:

一、各派出所於平時加強蒐集情資,機先掌握危駕族動態訊息;另每星期五、六、日之20時至翌日6時,確實掌握轄內夜市營業時段、廟會遶境等活動狀況。

二、責請偵查隊及各派出所員警,務必落實辦理列管顯有危險駕車之虞列案關懷協助對象訪談約制工作,不得再從事危險駕車行為。

三、勤務指揮中心及各派出所受理疑似危險駕車報案,均應立即通報線上優勢警力趕往查處,實施守望監控,並通報鄰近分局、派出所實施「區域聯防」,有效防制。

四、積極調閱路口監視器分析過濾,倘符合危險駕車要件,予以逕行舉發,再傳訊相關當事人到案說明等偵辦作為,採多管齊下措施遏止危險駕車。

       第六分局分局長許坤田表示,民眾於夜間開(騎)車外出,如果有遇(看)到危險駕車族應變及自保方法如下:

一、立即撥打「一一○」電話報案,並以行車紀錄器或手機幫忙蒐證,或設法記下車號或特徵,提供警方查緝。

二、保持低速行駛,別讓危險駕車族有競速的感覺,以免刺激對方。

三、勿亂瞄注視對方,並趕緊往人車較多處靠近。四、勿朝對方閃燈,或按喇叭或超車。

       許分局長也要特別呼籲家長協助輔導青少年朋友們,假日應多前往學校、社區或公園等,從事慢跑、健走、爬山、打籃球、打棒球、看書及唱歌等正當休閒活動,除有益身心健康外,亦可以紓解壓力。

資料提供: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交通組長蔡文榮

聯絡電話:06-263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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