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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安全宣導


本分局性騷擾防治專區

發佈單位:第六分局 防治組 / 點閱:537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為防治及處理性騷擾事件,提供免受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及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訂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公開揭示並聲明如下:
 一、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
 二、性騷擾他人者,依法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利用權勢或機會進行性騷擾者,其罰鍰加
     重二分之一。
 三、性騷擾或性侵害他人者,除有法律上之刑事及民事責任外,本分局亦將依內部規定懲處。
 四、發現或知悉性騷擾事件,本分局申訴專線:
      自動電話:06-2611470  本分局防治組
      警用電話:7666613     本分局防治組
 五、防治性騷擾事件相關作業規定詳見附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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