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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


107年2月份臺南市北區交通安全『警』來報

發佈單位:第五分局 秘書室 / 點閱:961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統計107年2月份臺南市北區發生交通事故計255件,其中176件造成240人受傷,餘79件為單純車損事故。
一、依發生時間統計:
1、15至17時發生41件,占16.4%。
2、17至19時發生38件,占15.1%。
3、7至9時發生35件,占13.9%。
二、依發生路口統計:(由多至少)
1、西門路3段與公園南路口。
2、小東路與勝利路口。
3、海安路3段與公園南路口。
4、中華北路1段78巷口。
三、依肇事原因統計:
1、未依規定讓車103件,占40.5%。
2、未注意車前狀況37件,占14.6%。
3、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21件,占8.2%。
年長者道路交通安全宣導:
一、行走安全:
1、清晨或傍晚外出時,應穿著亮色系衣服,或配戴反光物件,讓駕駛人更容易察覺。
2、行走時,請走人行道或靠路邊行走;天色昏暗或行走在巷弄時,建議靠左邊走(即面向車頭方向),較容易察覺前方來車,避免事故發生。
3、穿越道路或通過路口時,行走行人穿越道或專用的天橋、地下道。遵守號誌、標誌及標線指示,不要任意穿越馬路。
二、行車安全:
1、多以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代步,降低獨自駕駛上路產生意外的風險。
2、駕駛汽機車上路前,評估自我健康狀況,身體不適應避免外出。
3、騎乘自行車、機車配戴合格之安全帽,駕駛汽車繫安全帶。
4、自行車加裝反光貼紙或閃光設備,加強提醒汽機車駕駛人注意,提升行車安全。
5、遵守交通號誌、標誌及標線指示行駛,勿貪圖方便違規行駛。
本分局刻正執行「護老專案」、「火金姑行動」,由員警在夜間或晨昏執行各項勤務之際,主動為轄內外出年長者配戴反光手環,在自行車加裝警示閃光燈;並擴大推廣在自行車輪胎裝設氣嘴式警示燈,警示燈隨著車輪轉動發亮,提醒其他駕駛人減速慢行及禮讓,確保年長者用路安全。提醒各位用路人,年長者行動較為緩慢或不便,應多加注意與禮讓。發現需要幫助的長輩,能夠主動上前給予關懷與協助,就可以防範意外事故的發生。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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