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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


易肇事路口裝設爆閃警示燈 第五分局守護民眾夜間行車安全

發佈單位:315第五分局 秘書室 / 點閱:462

    夜間行車速度快,駕駛人行經交岔路口未依規定減速,往往釀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經統計,本市北區108年1月至7月期間,夜間發生交通事故數占整體交通事故31.1%,第五分局除加強事故路段巡守、交通執法等勤務手段外,更藉由「科技」方法,在各易肇事路口裝設爆閃警示燈,彌補警力無法全時、全地出現之空窗期,全面防制交通事故。

    數據顯示,本市北區夜間易肇事路段為開元路、西門路4段及公園路段等,再以路段分析易肇事路口,擇定轄內開元路與長榮路4段、西門路4段與和緯路2段及公園路與公園南路口等10處易肇事路口,裝設「太陽能式爆閃警示燈」,入夜後藉藍、紅色閃爍燈光,就像巡邏車警示燈一般,達到嚇阻交通違規及促使駕駛人行經路口減速功效。

    第五分局分局長陳錦文表示,交通事故往往增加龐大社會成本,人員傷亡造成幸福家庭破碎,防制交通事故發生,警方責無旁貸。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裝設「爆閃警示燈」路口,應提高警覺放慢車速,本分局將採大數據分析滾動檢討調整裝設地點。在此籲請用路人行經路口,牢記口訣「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擺頭左右察看,有無人車。「停」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先行。多一分注意、再多一分禮讓,平安出門,快樂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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