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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專案宣導


108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青春洋溢,遠離毒害

發佈單位:314第四分局 偵查隊 / 點閱:138

108年「暑期青春專案」實施期程自6月1日零時起至8月31日24時止為期3個月,暑假期間為防範少年流連夜店、舞廳、搖頭PUB店、酒吧等不良場所及有效保護少年安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特別針對少年易聚集及易違法違規之場所加強查察,對於妨害身心健康場所,必將嚴格取締,絕不容許業者僥倖違法,並請家長嚴加管教約束子女,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勿縱容少年深夜遊蕩及涉足不當場所,以防止少年為不法分子吸收從事非法工作及減少被害機會。另針對提供少年毒品案件向上追源,截斷毒品流通管道,達到「斷絕供給」成效,防制青少年染毒。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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