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
發佈單位:313第三分局 秘書室 / 點閱:216
臺南市訂於113年7月25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採「有預警、分區」方式,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演習資訊結合警政署推廣「防空疏散避難設施網路化作業」宣導警政服務APP、消防防災e點通及本局網站防空疏散避難專區,演習期間實施車輛、行人管制及緊閉門窗(簾),聽聞防空警報、手機告警訊息,須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實施防空疏散避難;違反管制命令,依民防法第25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 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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