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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

發佈單位:312第二分局 秘書室 / 點閱:518

自108年1月28日(星期一)22時起至2月11日(星期一)24時止實施,為期15日,配合當前治安現況,以工作主軸(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為重點

(一)各級學校寒假自108年1月21日起至2月10日止,期間結合春節連續假期(自2月2日起至2月10日止),合計學生寒假假期計21日,學生於長假期間無課業壓力,容易流連在外或沈溺於娛樂、遊藝場所,恐染濫用藥物惡習,或被幫派利用而有觸法行為。

(二)春節期間各地區均會密集舉行相關慶祝活動,加上民眾有採買年貨、提領現鈔及資金流通等需求,銀行、郵局及農(漁)會等金融機構資金流動頻繁,且銀樓珠寶業、大型賣場、超商、加油站等,交易熱絡,易為不法之徒所覬覦,可能衍生諸般社會問題。

(三)年節向為國人所重視之節慶,且富有團聚之深層意涵,民眾均會把握此期間,安排返鄉團圓、回娘家、拜年或闔家出遊,家戶易遭宵小侵入竊取財物,形成治安隱憂,且各地人潮、車輛勢必遽增,復以公司行號團體尾牙及春酒餐敘熱絡,可能有酒後駕車情形,影響交通順暢及安全。  

(四)民眾現金充裕,職業性賭場蠢動,容易形成治安死角,危害社會公共秩序,實有持續導正民間年節聚賭歪風,防杜不法賭場及組頭於春節期間邀眾聚賭製造事端。

(五)春節期間大型展覽活動,將有眾多國內外知名團體進駐參展,預計將吸引眾多人潮前往,恐將嚴重影響周遭道路及高速公路交通運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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