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青春專案宣導


暑期青春專案-反霸凌宣導

發佈單位:303麻豆分局 偵查隊 / 點閱:173

※ 資料來源:國語日報生活版少年法律專刊,刊出日期105年7月19日 
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1618
文/黃耀平(律師)
內容:
霸凌方程式
 動物國裡,所有的動物都如同人類一般會說話,是法治社會,大家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在大家的努力下,動物國充滿了生機與元氣。
 小白兔從小就立志成為警察,剛開始大家都不看好,覺得兔子太柔弱,無法勝任警察的工作,但她一心嚮往這個可伸張正義的職業,決心已定,無人能動搖。
 這一天,小白兔看到狐狸對弱小的綿羊說:「再不把票拿來,你就準備吃我的拳頭!」
 狐狸順利取得票,準備要離開,小白兔卻挺身而出:「把票還給他!」
 狐狸回:「你想怎樣?」小白兔說:「我才不怕你,快把票還給他。」狐狸一推,小白兔跌倒,受了傷。
 狐狸大罵小白兔,還把她抓傷,才拿著綿羊的票揚長而去。
(改編自電影《動物方城市》)  
 法眼觀點
 假設小白兔跟狐狸都是人類,那麼狐狸的行為觸犯了數項法律。
 首先,狐狸以言語讓他人害怕,讓人覺得如果不乖乖交出錢財或物品的話,就會受到傷害。
 狐狸以這種方式取得財物,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的恐嚇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狐狸推倒小白兔,小白兔因此受傷,狐狸又抓傷小白兔,觸犯了刑法第兩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狐狸與小白兔爭執、動手,又口出惡言,音量大到四周都能聽到,此舉有損小白兔的名譽,觸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的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啟示
 霸凌他人的人,不僅不是強者,通常還會觸犯數個罪名。一個霸凌行為,容易觸犯傷害罪、強制罪、私行拘禁罪、恐嚇罪、恐嚇取財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等,依行為態樣而定,霸凌者應警惕。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關心您!
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 
麻豆分局 06-5722031 
報案專線 110
反詐騙專線 165  
婦幼保護專線 113

回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