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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不實疫情資訊已觸法|請民眾勿恣意轉發及輕信

發佈單位:501刑事警察大隊 科偵隊 / 點閱:250

📣網傳「親友因確診死亡,醫院卻在死亡通知單上註記非傳染病」是假訊息!切勿散播轉傳!經本市衛生局查明該個案並非確診者,並移送本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偵辦中
👮‍♀️呼籲民眾勿輕信謠言,勿轉傳該影片,勿散布此不實訊息,轉傳者恐涉及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避免以身試法
⚠️假訊息容易造成恐慌及誤導
🔔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或防治措施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法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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