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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安全系列

發佈單位:302白河分局 交通組 / 點閱:692

行的安全系列-停車要注意篇

一、停車時應依行車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

二、停車時,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40公分;臨時停車時,不得超過60公分,但大型車不得超過1公尺。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或臨時停車時,比照辦理。

三、禁止臨時停車規定:

 行的安全系列-停車要注意篇

  (一)、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

  (二)、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

  (四)、不得併排臨時停車。

  (五)、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

  (六)、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不得停車。

  (七)、身心障礙停車位不得違規停車。

  (八)、禁止停車規定: 1.禁止臨時停車處所或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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