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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問答Q&A


∆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移置保管車輛應如何領回?

發佈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秘書室 / 點閱:2989

酒駕如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不受「應同時檢附繳納罰鍰收據」之限制;反之若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違反刑法185之3條公共危險罪責,應同時檢附證件與繳納罰鍰收據及繳交移置費、保管費,但如初次違反規定且未發生交通事故者,得檢附分期繳納罰鍰收據領回車輛。另被移置保管之車輛屬於租賃車業者之車輛,得由車輛所有人檢具租賃契約書,違規駕駛人姓名、住址、並具節後,據以取回被移置保管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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