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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在道路上如何通行?
發佈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秘書室 / 點閱:2879
一、自行車在設有自行車專用道的路段,應在自行車專用道內行駛。 若無自行車專用道,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行駛。
二、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有特別規定自行車可行駛人行道之路段,在遇有行人時應讓行人優先通行。
三、自行車不可以進入快車道行駛。
四、在設有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標誌及標線之路口,要左轉時,需兩段式左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