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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問答Q&A


∆行車肇事逃逸案件,當事人應如何處置?

發佈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秘書室 / 點閱:3549

一、對方肇事逃逸,請立即向「110」報案,並在現場等候處理。
二、肇事逃逸者無法當場追查,轄區分局將先通知肇事車主,轉知肇事人於約定時間接受調查。並另通知報案人同時到案說明,故報案人應留下本人詳實之連絡電話號碼,並靜候通知。
三、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留現場,妥善處理或報警處理,切勿認為沒事而逕行離開,以免事後遭對方檢舉肇事逃逸,致嚴重影響個人權益。
四、交通事故現場肇事雙方無法自行和解時,請立即報警處理,切勿置之不理駛離現場。
五、肇事現場當場對方有施暴傾向,因恐懼受到傷害而避離現場時,請立即向警方報案,以免被檢舉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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